汪东兴(1916年1月-2015年8月21日),男,出生于江西省弋阳县,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 1932年,汪东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5年11月,任中央军委总政治部直属队指导员。1936年,任永坪总医院党总支书记、红军第二野战医院政治委员,参加红军东征、西征等战役。 1945年7月起,先后任中共中央社会部三室副主任、二室主任。 1947年,开始担任毛泽东的警卫,保护毛泽东安全。 1950年3月,任政务院秘书厅副主任;12月,任公安部八局副局长。1953年5月,任公安部九局局长。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12月,兼任公安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1968年,担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兼公安部第九局党委第一书记,并兼总参谋部警卫局局长。 1976年10月,支持华国锋、叶剑英拘捕四人帮行动。以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兼公安部第九局局长的身份,率领部队具体实施拘捕行动。 1977年,在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 1980年2月,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辞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中央军委常委职务。 1985年,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和党的十三大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2015年8月21日5时28分,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汪东兴的妻子姚湘娥曾担任过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处副处长等职,后来也调入北京,曾任中央警卫团副政委、警卫处副处长兼警卫值班室主任等职。汪东兴与姚湘娥育有子女多人,多数都曾在部队服役。长子汪春平,曾在北海舰队服役,后转业到北京电报大楼工作;次子汪振凯;长女汪延群,则担任汪东兴的秘书;汪东兴与姚湘娥还有一对双胞胎女儿,汪大燕和汪小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1932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并转为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时期他积极参加方志敏同志领导的农民暴动,参加中央苏区的第四次、第五次反“围剿”斗争和中央红军的长征,又参加红军东征、西征等战役;抗日战争时期被选为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代表;解放战争时期他运用灵活机动的游击战术保卫中央领导安全;他始终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汪东兴是一直要跟我走的,别人我用起来不放心,东兴在我的身边,我习惯了,人还是旧的好一点,他的长处是心细,缺点是理论水平差、不喜欢动脑子。(毛泽东 评) 汪东兴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在8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汪东兴对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和伟大事业坚贞不渝,对党和人民无限热爱,对革命领袖无限忠诚,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为民族的独立、人民的解放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奉献了全部精力。汪东兴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兢兢业业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工作奋斗。汪东兴勤于学习思考,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深入细致,善于总结经验。汪东兴严于律己,生活俭朴,廉洁奉公,严格要求亲属,始终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受到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敬重!汪东兴同志永垂不朽!(新华网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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